|RULE 設計須知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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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流程

設計需求 / 付訂簽約 / 資料統整 / 進行設計 / 設計確認 / 提供印刷報價 / 尾款收現 / 印刷交件


  • 報價單經雙方確認簽章後,即可視為正式訂單且具法律效用。

  • 確認設計前,應先繳付設計價款50%做為訂金;並於送印前完款。

  • 尾款包含設計費餘款50%與印刷報價之費用,完款後再將設計件送印。






  1. 報價為基本平面設計之價格,校稿共有三次(參考定義),若追加修改則每次將酌收10%修改費;若需大幅修改(參考定義)則加收第二次設計費。客戶需視需求提供LOGO及文字內容、相關照片。

  2. 另提供進階原創繪圖設計服務,客戶可選擇欲製作點陣或向量圖,惟案件需經討論確認複雜度後再進行報價。繪圖案件,鉛筆稿可不限次數修改,一經確認繪製為彩稿後,即僅可針對排版再修改,最多修改一次;若追加修改則每次將酌收10%修改費;若修改版面過多則加收第二次設計費。

  3. 專案之報價價格為同一檔案之價格,不同人名以不同檔案計算,如遇每一名片設計專案,人的款數超過10款以上,每增加1姓名加收100元完稿費。

  4. 所有設計皆提供可印刷輸出之電子檔,若需原始檔則費用另計。

  5. 初稿一經確認即需先付50%設計費為訂金,稿件製作過程中之樣稿皆有浮水印,完稿後待確認收到尾款才會交付無浮水印之檔案。

  6. 若客戶僅需完稿(需提供LOGO、相片、圖案、文字內容及字體、排版版型、顏色),另有方案。

  7. 若案件為急件則加收50%急件費,客戶需在事前提供交件期限,以利製作與印刷之時間分配,校稿修改僅三次為限,不得追加修改。

備註:以上價格均為行情價,實際報價依客戶需求、難易度,另行做專案報價處理!






定義:
大幅修改
(1)雙方已確認設計方向及內容後,客戶於協議後推翻之前雙防認定的內容與方向之修改。
(2)版面修改與調整幅度超過全畫面50%。


校稿
「一校」為「大校」,可針對設計「初稿」的「風格」、「排版」進行微調整;如初稿提案皆未達符合標準,可要求製作第二款,但必須明確告知設計方向。(製作第三款須酌收設計費用)
「二校」僅針對提供的圖片或文字等素材進行置換。(幅度50%以內)
「三校」為出稿前確認,針對錯字等畫面細節問題,進行最後校對;若確認無誤,即完成定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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